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加快我區體育產業發展,進一步發揮體育產業對綠色發展、擴大內需、保障民生、提升文化競爭力、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的促進作用,立足我區區情,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把增強人民體質、提高健康水平作為根本目標,按照“堅持改革創新、發揮市場作用、倡導健康生活、創造發展條件、注重統籌協調”的原則,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貫徹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加強開放合作,充分發揮體育產業和體育事業良性互動作用,推進體育產業各門類和業態的全面發展,促進體育產業與其他產業相互融合。注重發揮廣西優勢、突出廣西特色、打造廣西品牌,積極擴大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不斷滿足我區各族人民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推動體育產業成為我區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為實現體育強國夢、體育強區夢和我區“兩個建成”目標做出積極貢獻。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立廣西特色鮮明、布局結構合理、產品和服務豐富的體育產業體系;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協同發展、相互促進的現代體育產業組織體系。體育產業綜合實力顯著增強,體育產業總規模達到1300億元以上。產業環境明顯優化,體制機制充滿活力,服務和監管機制規范高效,市場主體誠信自律。產業基礎得到夯實,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達到40%以上,群眾體育健身和消費意識顯著增強,人均體育消費支出明顯提高,體育公共服務基本覆蓋全民。建成面向東盟,輻射我國西南中南地區的區域性國際體育產業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
二、創新體制機制
(三)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加強規劃、政策、標準引導,強化市場監管和發展服務職能,減少微觀事務管理。推進體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規范不利于體育產業發展的有關規定,取消不合理行政審批事項,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均向社會開放。積極推動開展《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市場條例》的修訂工作。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審批,公開自治區級、市級賽事目錄,積極引進社會資本舉辦或承辦賽事。推進政社分開、政企分開、管辦分離。
(四)創新體育場館管理運營體制機制。
積極推進公共體育場館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引入和運用現代企業制度,激活場館活力。場館規劃設計階段統籌考慮賽后運營。充分發揮中央轉移支付大型體育場館補助資金的引導作用,完善硬件條件、豐富場館內容、提高場館服務水平和綜合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對體育場館公益性服務購買機制和內容。推動建立公共體育場館規劃設計階段賽后利用和功能評價制度。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模式參與體育場館和設施的建設與運營,培育全區體育場館運營聯盟品牌。支持李寧體育園向全國輸出品牌和運營管理。
(五)推進職業體育改革。
制定鼓勵職業體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具備條件的運動項目及教練員、運動員職業化發展。鼓勵足球等“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等職業體育的社會參與,推動職業體育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或參股體育賽事運營公司,以合作聯辦、冠名贊助等方式支持職業聯賽。支持企業創辦和創新運動聯賽。積極推進青少年體育業余訓練改革,體教結合,鼓勵社會力量以開辦體育特色非學歷教育機構、體育俱樂部等形式參與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并為職業體育輸送青少年后備人才。
三、夯實體育產業基礎
(六)加強體育基礎設施建設。
結合城鄉發展,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體育設施建設,推進城鄉四級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社區體育設施要100%全覆蓋,形成城市社區“10分鐘體育健身圈”;鄉鎮、行政村體育設施100%全覆蓋,形成量大面廣的體育產業消費基礎。重點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實施“國門風采”、左右江革命老區、珠江—西江經濟帶、廣西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等廣西特色全民健身工程。重點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公眾健身活動中心、體育公園、戶外多功能球場、健身路徑等場地設施。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間和公園,建設休閑綠道、拆裝式游泳池、籠式足籃球場等場地設施。加快推進行政、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凡財政投資的體育設施,原則上都要開放。加快推進學校體育場館經適應性改造后向社會開放并逐年提升開放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適應性改造工程,并參與課外時間的場地運營管理,提高學校體育場館、場地和設施的運營水平。制定推動體育場館設施開放的線路圖和時間表,將開放情況定期向社會公開。
(七)強化體育產業支撐功能。
針對體育產業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強政策研究和規劃制定。推進體育場館和服務的標準化建設,全面貫徹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重點加強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和大中型體育場館的貫標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將體育產業統計納入自治區新興服務業重點監測范圍,開展行業發展情況調查,提升統計工作對體育產業發展的服務功能。將體育科研及相關技術產品開發納入自治區級有關科技支持范圍。推進互聯網+體育信息化工程建設,建立互聯網+體育公共服務數據平臺和體育產業數據平臺。加強體育產業理論研究,建立體育產業研究智庫。
(八)建設體育產業人才隊伍。
開展體育產業人力資源調研,將體育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全區人才培養計劃。積極探索體育產業人才評估體系和激勵機制,注重引進國內外體育經營、研發、管理等高端人才,吸引財稅、金融、科技、法律等領域優秀人才進入體育產業領域。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體育產業專業,重點培養體育經營管理、創意設計、科研、中介等專業人才。鼓勵多渠道投入體育職業教育和培訓,多渠道培養復合型體育產業人才。支持建設產、學、研協同體育創新,以及退役運動員創業與就業機構,培育體育產業“創客”和創新活動。對申請認定為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中心,可按規定享受自治區相關獎補政策。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建立和完善持證上崗制度。鼓勵街道、社區等公共崗位聘用體育專業人才從事群眾體育指導工作。
(九)拓展青少年體育內容和形式。
切實保障中小學體育課課時和教學質量,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實施“青少年陽光體育”工程,培養青少年體育愛好,推進足球、武術等運動進校園活動,提倡學校舉辦各類體育比賽,重視開展民族體育活動,促進青少年掌握一項以上運動技能。鼓勵體育社會組織與學校合作成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為青少年提供豐富多彩的體育項目選擇,養成終生參與體育鍛煉的習慣。
(十)營造體育健身氛圍。
加大體育公益欄目和廣告投放力度,利用電視、網絡、報刊雜志、廣播等多種媒體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營造體育健身和消費環境。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全面恢復工間操制度,倡導每天健身一小時。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完善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在設區市建設國民體質監測中心,為群眾提供體質監測服務,定期發布國民體質監測報告。依托社區大力發展老年人體育,全面提升老年人科學健身和體育服務水平。
四、培育體育產業多元主體
(十一)培育壯大體育企業。
重點培育一批實力較強、有競爭和創新能力、有自主知識產權或自主品牌的體育骨干企業。實施中小微體育企業孵化成長計劃,重點扶持“專、精、特、新”中小微體育企業發展。制定體育產業基地管理辦法,鼓勵地方和企業申報“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和“國家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命名一批自治區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承接沿海發達地區體育制造業轉移。培育一批專業化的體育賽事推廣和運營機構。發展健身服務和體育器材、服裝銷售連鎖企業。支持體育策劃與創意、咨詢與經紀、場館運營等企業發展,支持傳統產業企業轉型從事體育產業。
(十二)加快體育社會組織發展。
制定體育社會組織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體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培育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體育協會、民辦非企業體育組織、體育基金會和中介組織。加強體育產業行業協會建設,加快推進體育行業協會、單項體育協會與行政事業單位脫鉤。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體育服務、場館經營、場館建筑、體育用品等行業發展。充分發揮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在運動項目發展引領、賽事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的能力,鼓勵有市場潛力的體育運動項目積極發展運動項目聯盟。
五、發展特色體育產業
(十三)打好“山水牌”,發展戶外運動休閑體育。
制定戶外運動發展專項規劃,充分利用和發揮山水、氣候和生態資源,培育戶外運動休閑產業。利用山地資源,發展登山、攀巖、山地馬拉松等項目;利用江河資源,發展溯溪、洞潛、漂流、龍舟等項目;利用海洋資源,發展帆船帆板、賽艇、沙灘足排球、潛水、海釣等項目;利用低空資源,發展動力傘、滑翔傘、輕型飛機、熱氣球等項目;利用生態資源,發展戶外徒步、越野、鐵人多項、山地救援等項目。培育中國—東盟戶外運動大聯盟露營地連鎖品牌,“海絲路”系列賽事和活動品牌。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戶外露營地、徒步騎行服務站、航空飛行營地、游艇碼頭、冰雪運動基地和設施等。
(十四)打好“民族牌”,發展民族傳統體育產業。
深度挖掘和整理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優秀資源,制定民族傳統體育保護傳承規劃。打造三月三、炮龍節、花炮節、舞龍舞獅、競龍舟等一批民族傳統體育賽事和節慶活動品牌。開發少數民族特色體育衍生品市場,創新發展體現地方特色的民族傳統體育產業。
(十五)打好“開放牌”,發展體育產業對外交流合作。
發揮“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作用,加強與東盟國家和我國西南中南地區的體育產業交流合作。加大力度引進一批有影響力的國際體育組織、體育集團公司的教育培訓機構、銷售中心等落戶廣西體育產業城,或聯合建立項目合作推廣示范基地。組織開展面向東盟國家的武術、健身氣功等特色運動項目教學和培訓,以及優勢項目的展演。實施優秀教練員、運動員和科技醫護人員等體育專業人才“走出去”工程,實施體育優勢項目人才培養“引進來”工程。大力發展區域性、生態資源型強強聯合體育產業項目,建立與滇、黔、川、渝、粵等省市聯動發展體育產業的合作機制,打造一批沿海岸線、沿邊境線、沿國道的體育旅游精品路線和戶外休閑運動品牌。
(十六)打好“融合牌”,發展“體育+”工程。
推動體育產業與旅游、健康養老養生、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影視傳媒、培訓、信息工程、建筑、會展等產業的融合發展,延伸產業鏈、擴大產業規模、擴張產業邊界、創造新型業態,推動體育資源在更大范圍內進行合理配置,打造廣西體育產業城等若干體育產業集聚區。將休閑體育項目融入廣西“特色旅游名縣”建設工程,納入全區旅游營銷推廣計劃。加強科學健身指導,體衛結合,推廣“運動處方”健身咨詢和調理服務,開展高血壓、糖尿病、肥胖癥等慢性病運動干預,發揮體育鍛煉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大力發展運動康復醫學,積極研發運動康復技術產品,鼓勵社會資本開辦康體、體質檢測和運動康復等各類機構。發揮中醫藥特別是壯醫、瑤醫等在運動康復方面的作用。鼓勵和扶持創作體育文化影視和演藝作品,設立體育頻道并打造若干體育娛樂欄目。將“互聯網+體育”重大信息工程,納入自治區“互聯網+”重大工程包項目,開發體育信息平臺和一批體育APP,利用互聯網提升體育產業服務能力。培育體育用品、體育文化和體育旅游博覽會,創建中國體育產業創新峰會,建設體育貿易和創新技術、產品展示平臺。
(十七)打好“賽事牌”,發展體育競賽表演。
鼓勵和支持辦賽主體多元化,進一步激活競賽表演市場,增強體育賽事市場化運作水平,引導和擴大體育消費群體。支持和鼓勵各地舉辦和引進國內外高水平賽事,在引進國際、國內單項體育組織賽事的基礎上,創新打造出一批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賽事品牌。鞏固和提升中國—東盟國際汽車拉力賽、南寧國際馬拉松、中國·柳州國際內河帆船賽、百色樂業國際戶外挑戰賽等賽事品牌。進一步辦好廣西體育節、廣西萬村農民籃球賽、廣西城鄉氣排球賽等群眾體育賽事活動。培育全國城市圍棋聯賽,以及自行車、路跑、帆船帆板、極限運動、拳擊、電子競技等“中國—東盟”、“海絲路”自主知識產權的系列品牌賽事。通過制定足球發展規劃、引賽辦賽,帶動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的普及與推廣。鼓勵社會各界創新創辦群眾性休閑娛樂體育賽事。打造賽事產業鏈,開發賽事衍生品。鼓勵各級電視臺購買體育賽事轉播權,引導新媒體參與體育賽事轉播,擴大體育傳播受眾面。加快制定體育賽事活動安保服務指導意見,建立和規范安保服務和收費標準,積極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促進公平競爭,降低賽事和活動成本。
六、保障措施
(十八)健全工作機制。
各地要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建立發展改革、體育等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體育產業發展情況和問題,研究推進體育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體育產業發展任務要求。建立體育產業重大項目庫,各地要將重要的體育項目納入統籌推進重大項目。承擔國家和自治區體育產業發展試點任務的城市和體育產業基地,要改革創新、開拓進取,各級政府要認真總結其成功經驗加以推廣。明確各級體育行政部門體育產業管理服務職能,在整合現有編制基礎上,加強體育產業工作機構建設,充實體育產業工作力量。
(十九)加大資金投入。
全區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全民健身工作開展需要。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支持體育設施建設。自治區財政根據財力狀況,逐年增加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加大引導力度。各市要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實施政府購買公共和公益性體育服務工程,制定指導性目錄,擴大購買范圍并向社會公開,建立和完善購買、監管機制,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績效評價管理。將體育產業項目列入自治區服務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扶持范圍,將體育旅游項目列入自治區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
(二十)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切實落實國家有關體育產業的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依法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符合稅法規定的可在稅前扣除。落實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創意和設計費用,以及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落實企業從事文化體育業按3%的稅率計征營業稅。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裝備,支持貧困和農村地區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加強對體育行業優惠政策的宣傳,提高稅務服務水平。對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和北部灣經濟區稅收優惠政策的體育企業要落實優惠政策。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的價格按不高于一般工業標準執行。
(二十一)完善規劃布局與土地政策。
各地要將體育設施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各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新區、開發區及住宅小區規劃和城市舊改方案時,要按相關標準規范配套群眾健身相關設施。新建居住區和社區,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執行,并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各地建設規劃管理部門要強化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管,對體育設施建設不達標的,不予通過驗收。凡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群眾健身設施的,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改造等多種方式予以完善。加強城市公共空間體育設施的建設與開發,充分利用郊野與城市公園、公共綠地、江河湖岸等建設群眾體育場地設施。鼓勵基層社區文體設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中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興建體育設施,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經批準拆除體育設施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按先建設、后拆除或者建設、拆除同步進行的原則執行。新建中小學校、高等院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建設體育場館和配備體育器材,與學校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二十二)創新健身消費政策。
鼓勵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引導社會力量提供公益性群眾健身服務。利用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補助資金和一定比例的體彩公益金等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健身消費,在一定范圍內開展發放體育消費券試點工作。鼓勵利用個人醫??ńY余資金進行體格檢查和體質測評。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創新體育消費金融產品,開發體育健身、運動教學培訓等方面的消費信貸業務,增強體育消費金融服務能力。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和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引導企事業單位、學校、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情況,抓緊制定配套文件和具體實施方案,將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體育局要定期匯總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重大事項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附件:1.廣西體育產業發展重點任務推進項目分解表
2.自治區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5年7月4日
附件1
廣西體育產業發展重點任務推進項目分解表
序號 | 重點任務 | 推進項目 | 責任部門 | 完成時間 |
一 | 轉變政府職能 | 1.推進體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規范不利于體育產業發展的有關規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審批事項。 | 自治區體育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等 | 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
2.推動開展《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市場條例》的修訂工作。 | 自治區體育局、法制辦等 | 2015年7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
3.推行政社分開、政企分開、管辦分離,加快推進體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推進體育協會和單項體育運動協會改革。 | 自治區民政廳、編辦、體育局等 | 2015年12月底完成 | ||
二 | 加快廣西綜合性和單項體育賽事管理制度改革,公開賽事舉辦目錄 | 4.加快綜合性和單項體育賽事管理制度改革,公開自治區級和市級賽事目錄。 | 自治區體育局等 | 2015年6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三 | 推動體育場館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增強大型體育場館復合經營能力 | 5.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對體育場館公益性服務購買機制和內容。 | 自治區體育局、財政廳等 | 2015年8月前啟動并持續實施 |
6.推動建立財政投資的公共體育場館規劃設計階段的賽后利用和功能評價制度。 | 自治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 |||
7.推廣和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公私合營(PPP)、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模式參與體育場館建設與運營。 | 自治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各市人民政府 | 持續實施 | ||
四 | 推進體育職業化改革 | 8.制定鼓勵職業體育發展的政策措施。 | 自治區體育局等 | 2015年7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五 | 持續實施廣西基本公共體育設施系列規劃和建設 | 9.實現社區體育設施100%全覆蓋,形成城市社區“10分鐘體育健身圈”;鄉鎮、行政村體育設施100%全覆蓋。 | 自治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各市人民政府 | 持續實施 |
六 | 推動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制定時間表、線路圖并向社會公開開放情況 | 10.促進財政投資的行政、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全面開放。 | 自治區體育局、財政廳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6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11.加快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場地開放適應性改造并開放,逐步提高開放率。 | 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體育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7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
七 | 強化體育產業支撐功能 | 12.體育場館和服務、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全面貫徹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工作。 | 自治區質監局、體育局等 | 2015年12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13.組織開展全區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將體育產業統計納入自治區新興服務業重點監測范圍,開展行業發展情況調查。 | 自治區統計局、體育局等 | 2015年10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
14.將體育科研及相關技術產品開發納入自治區級有關科技支持范圍。 | 自治區科技廳、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
15.推進互聯網+體育信息化工程建設,建立體育公共服務數據平臺。 |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
八 | 拓展青少年體育內容和形式 | 16.切實保障中小學體育課課時和教學質量,實施“青少年陽光體育”工程;推進足球、武術等運動進校園活動;鼓勵實施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計劃,促進青少年掌握一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 | 自治區教育廳、體育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6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九 | 營造體育健身氛圍 | 17.行政、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全面恢復工間操制度。 | 自治區體育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7月底前啟動并持續實施 |
18.建設市級國民體質監測中心,定期發布國民體質監測報告。 | 自治區體育局、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6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
十 | 培育壯大體育企業 | 19.支持地方和企業申報“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和“國家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命名一批自治區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 | 自治區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十一 | 發展戶外運動 | 20.制定戶外運動發展專項規劃,培育系列品牌工作。 | 自治區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十二 | 促進體育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 21.將休閑體育項目融入廣西“特色旅游名縣”建設工程,將體育旅游項目納入全區旅游營銷推廣計劃。 | 自治區旅游發展委、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22.推廣“運動處方”,發揮體育鍛煉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發揮中醫藥特別是壯醫、瑤醫等在運動康復方面的作用。 |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
十三 | 發展體育競賽表演業 | 23.制定體育賽事活動安保服務指導意見,建立和完善體育賽事和活動安保服務標準。 | 自治區公安廳、體育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十四 | 促進足球運動發展 | 24.制定實施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 |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體育局等 | 2015年6月底前啟動 |
十五 | 健全工作機制 | 25.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體育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6月底前啟動,持續實施 |
26.建立發展改革、體育等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體育局等 | |||
27.南寧市“國家體育產業發展試點”任務。 | 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體育局等 | |||
28.整合現有編制,加強體育產業工作機構建設,充實體育產業工作力量。 | 自治區編辦、體育局,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
十六 | 加大資金投入 | 29.自治區財政逐年增加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各市要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 | 自治區財政廳、體育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持續實施 |
30.開展政府購買公共和公益性體育服務工程,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 自治區財政廳、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
31.將體育產業項目列入自治區服務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扶持范圍;將體育旅游項目列入自治區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 |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體育局等 | 持續實施 | ||
十七 | 完善規劃布局與土地政策 | 32.新建居住區和社區,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執行,并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對不達標的不予通過驗收。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體育局等 | 2015年7月啟動,持續實施 |
十八 | 創新健身消費政策 | 33.利用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補助資金和體彩公益金等財政資金,購買體育公共服務,開展發放體育消費券試點工作。 | 自治區體育局、財政廳等,各市人民政府 | 2015年8月啟動,持續實施 |
34.鼓勵利用個人醫??ńY余資金進行體格檢查和體質測評。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體育局等 | 2016年1月啟動,持續實施 |
附件2
自治區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召集 人:黃方方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容小寧 自治區體育局局長
副召集人:韓慶東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張冬梅 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
成員:徐莉青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白志繁 教育廳副廳長
鐘會超 科學技術廳副廳長
陳一平 公安廳副廳長
韋力行 民政廳副廳長
范世祥 財政廳副廳長
蔣 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謝瑾瑜 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封 寧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馬繼憲 商務廳副廳長
嚴 霜 文化廳副廳長
王 勇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賈玉成 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副主任
蒙啟華 自治區地稅局副局長
揚艷陽 自治區質監局副局長
林旭喬 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巡視員
石日燦 自治區統計局副局長
李正友 自治區金融辦副主任
李 伙 自治區物價局副局長
李文濤 自治區國稅局總審計師
徐云飛 廣西銀監局副局長
易細純 廣西保監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體育局,負責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業務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是:研究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體育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決策部署;研究細化我區實施意見的具體扶持政策;協調解決我區政策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明確并協調落實各部門的重點任務;組織協調體育產業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建設;建立信息通報發布機制、重大事項聯合督查機制;指導組織各地各部門做好相關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的落實工作,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